2015年广东医学院学生女子八人足球赛竞赛规程
一、主办单位:广东医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
二、承办单位:广东医学院体育教学部
三、竞赛日期:2015年5月9日开始至2015年5月24日
四、竞赛地点:广东医学院东莞校区足球场
五、参加单位:各二级学院学生女子足球队
六、参加办法:
(一)广东医学院在册女生,身体健康者,均可参加比赛。
(二)各队可报运动员14名,领队、教练各一名。
(三)参赛运动员须按有关规定购买医保,由参赛单位领队审定。
(四) 参赛队请2015年4月27日前,将报名表送体育教学部办公室,联系电话13790693011,短号663011(卓明川老师)。
七、竞赛办法:
(一)比赛采用中国足球协会审定的最新《足球竞赛规则》。
(二)比赛采用八人制,用四号球。
(三)每场比赛时间为60分钟,每半场30分钟,中间休息10分钟。
(四)即场比赛队应按开赛时间提前10分钟填好比赛报名表交到比赛记录台。凡超过比赛时间15分钟视为弃权,判对方3:0获胜。
(五)每场比赛每队可替换6名队员。一经换出,不得复入。
(六)每队必须准备一套比赛服,守门员服装颜色要与场上队员服装颜色有明显区别。无号、重号者不得上场比赛,队长须佩带明显标志。
(七)比赛用鞋均为胶底胶钉布面足球鞋,一律不得佩带护腿板。
(八)被出示红牌离场的队员,自动停赛下一场比赛;积累三张黄牌,自动停赛下一场比赛。
(九)比赛过程中不服判罚而罢赛达5分钟(以裁判员判定时间为准),作罢赛处理,计对方3:0胜。若判罚罢赛时对方超过3球,则以实际入球数为准,罢赛方为零分。
(十)发现有冒名顶替者,取消该队比赛资格。
八、决定名次:
(一)第一阶段的比赛,采取分组单循环制,小组前两名出线。胜一场得3分,平一场得1分,负一场得0分。积分多的队名次列前。如果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,则按相互间比赛胜负、净胜球数和总进球数的顺序排列名次,如仍相等,则采用抽签的办法决定彼此间名次。
(二)第二阶段采取交叉淘汰制,如60分钟比赛成平局则互射点球决胜。
九、比赛弃权
(一)下列情况之一的球队均属比赛弃权:
1.非因不可抗拒的原因,且未获组委会批准,未参加赛程规定的比赛。
2.拒绝按照裁判员的要求,恢复中断的比赛(指裁判员提示确定的时间超过3分钟)。
3.拒绝按照组委会的安排参加补赛或改期的比赛。
4.有未报名或处在停赛期的运动员,代表该队参加比赛。
(二)凡比赛弃权的球队判对方以3:0的比分获胜。
(三)如比赛中有一队的场上队员少于5人(不含5人),则结束余下的比赛,该场比分判对方以3:0的比分获胜(如当时比分大于3:0则按当时比分判对方获胜)。
十、比赛奖励
录取前四名并给予奖励。
十一、领队、教练员、队长会议时间及地点:2015年4月28日17:30在广东医学院体育教学部一楼办公室举行,并进行抽签,如无委托则由主办单位代抽签。
竞赛日程请于5月7日到体育教学部领取。
十二、未尽事宜,另行通知。
十三、本赛事解释权属广东医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。